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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个部委的提案答复,重磅政策导向:6大投资利好,透露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锦绣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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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就在上周,两会代表和委员关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提案议案,陆续收到了工信部、商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公安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国管局、能源局等11个部委的复文。


今天,我们精选出一些具有典型性的的提案建议,从各部委的答复中,管窥下一步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政策导向和投资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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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一揽子支持政策,促进新能源汽车稳定健康发展》

建议1:大力推进对公市场使用新能汽车

国管局答复要点: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二是加强政策指导;三是发挥中央国家机关示范表率作用;四是推动全国公共机构应用新能源汽车;五是推广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服务模式。

下一步,国管局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

一是加大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发挥好中央国家机关带头作用;

二是推动各地公共机构加快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为单位和职工使用电动汽车创造环境;

三是研究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作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内容,鼓励全国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采用多种方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建设和提供新能源汽车应用服务。

交通运输部答复要点:

一是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

二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

三是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提升绿色出行装备。

工信部答复要点:

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推动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环卫、邮政、机场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水平提高,进一步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

下一步,工信部将联合相关部门发布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建议2:放开城市新能源汽车限购指标

发改委答复要点:

坚决破除乘用车消费障碍,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原则上对拥堵区域外不予限购。

同时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

商务部答复要点: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区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建议3:支持新能汽车下乡,拓展农村市场

工信部答复要点:工信部正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一是委托电动汽车百人会组织开展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调研;

二是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开发针对农村市场的先进适用车型产品;

三是鼓励地方借鉴先行先试地区做法(如广西、四川、湖南等)开展试点示范;

四是工信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组织召开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

下半年,工信部将组织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开5场专场活动以及多场后续持续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能源局答复要点:能源局下一步将提升乡村电气化发展水平,加快城乡电网一体化进程,统筹推进充电设施在城乡合理布局,促进城乡用电服务均等化。


   配合推进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开展智能有序充电。


建议4:推进路权、电价、停车、高速收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

公安部答复要点:下一步,公安部将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新能源物流车便利通行政策。

发改委答复要点: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政策,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


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下一步,发展改革委将结合产业发展趋势,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价格支持政策


建议5:给予新能源汽车企业专项研发资金支持,助力技术升级


    工信部答复要点: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依托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新能源汽车平台建设,利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汽车芯片、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研发创新。


发改委答复要点:积极运用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扶持创新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推进动力电池、电机、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

财政部答复要点:

一是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活动进行支持;

二是支持科技部建设国家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引导和鼓励产业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各方参与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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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1科学规划布局,构建产业集群


发改委答复要点: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建设新能源制造业高水平创新平台。下一步,发改委将继续支持各地充分发挥要素资源互补优势和产业链完整优势,加强产学研融合发展,逐步构建创新驱动和活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工信部答复要点:工信部已启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作,并支持集群发展促进机构的培育建设。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支持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转型提升,做好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工作。

图片 建议2:加大技术投入,突破技术瓶颈

科技部答复要点:下一步,科技部将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凝炼等工作,统筹考虑新能源汽车及充电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财政部答复要点:

一是配合科技部等通过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对符合条件的科研活动进行支持。

二是通过基本运行经费、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资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等,加大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中央级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力度。

三是会同科技部实施国家科技转化引导基金。

四是通过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支持地方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发改委答复要点:积极运用先进制造业产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渠道,扶持创新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产业联盟,推进动力电池、电机、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


教育部答复要点:


一是加强本科专业建设,鼓励高校面向重点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相关新生、新兴专业设置。


二是加强相关学科建设,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分别设置了新能源汽车工程等二级学科。


三是加强工程教育教学。


四是加强产学合作协同育人。


下一步,教育部将加大力度引导高校坚持需求导向、标准导向、特色导向,面向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强化教学资源建设,建设汽车产业学院,提升人才培育质量。


工信部答复要点:


一是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门深化产融合工作。


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引导新能源汽车企业用足用好现有政策,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


二是推动设立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以市场化手段破解制造业融资难题,重点投向相关领域成长期和成熟期企业。


 建议4:改善产业环境,加强配套建设


交通运输部答复要点:


新能源车辆在交通运输行业的应用,一是推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二是优化完善小客车配置政策;三是推进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


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加大行业应用新能源车辆的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出台《关于综合治理交通拥堵加快推动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使用优惠政策。


公安部答复要点:


   落实新能源汽车差异化交管政策便利通行,一是规范新能源汽车登记服务;二是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三是保障   新能源汽车便利通行;四是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技术标准。


    下一步,公安部将加强指导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落实新能源汽车“不限行”等差异化便利政策,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物流车便利通行政策。


工信部答复要点: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一是建立管理制度;二是推进废旧动力蓄电池试点示范;三是规范回收体系建设;四是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五是健全支撑标准体系。


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立法工作,制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支持通信基站备电、商业储能、充(换)电站等领域的梯次产品市场化应用。


   发改委答复要点:着力破除限制汽车消费的市场壁垒,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等措施。


下一步,发改委将不断优化消费环境,畅通资源循环利用,持续释放内需潜力,进一步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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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加速制定新能车积分管理办法》


工信部答复要点:工信部高度重视商用车积分制度研究工作。



     工信部联合财政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邀请汽车行业机构组织和重点整车企业,召开商用车“双积分”制度的研讨会,启动了“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制度”研究课题,制定了新能源商用车积分管理办法草案。


     其中,为汽车制造企业统筹安排生产规划、促进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工信部将商用车与乘用车积分管理融合也作为前期课题研究中的重点。


工信部将加强对《积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和措施,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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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加大力度让中国新能车"走出去"


建议1:制定中国新能车"走出去"国家战略


工信部答复要点:鼓励优势企业选择差异化发展路径,逐步从出口贸易为主向投资、技术、管理等深度合作模式转变,实现产品、服务、技术和标准协同“走出去”。


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在战略和规划层面明确导向,推动中国汽车“走出去”。


 建议2:引导新能源汽车出口新增长点


工信部答复要点:积极利用中欧、中法、中德、中俄等产业合作部级对话机制以及APEC汽车对话工作组,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交流合作,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走出去”。


   下一步,工信部将进一步利用双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新能源汽车政策、标准、技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支持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快我国新能源汽车“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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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加快新能车市场化机制建设》


建议1:完善双积分,提高补贴资金清算频次


工信部答复要点:此次《积分办法》修订充分考虑了前期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积分供大于求、积分价格偏低,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引导力度不够的情况。


随着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强制考核纳入、油耗要求进一步加严,积分市场供大于求情况将显著改善,交易价格也将充分体现市场价值,激发行业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活力。


    下一步,工信部将加强对《积分办法》实施情况的跟踪和评估,及时研究提出有关政策调整建议和措施,切实保障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部答复要点:近期,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印发通知,布置了2019年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补贴资金清算工作。

截至目前,今年已开展新能源汽车补贴清算2次。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通过增加清算频次、预拨部分补贴资金等措施,进一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建议2:建立新能源二手车评估规范


商务部答复要点: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机制建设,促进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安全有序发展。


同时,组织开展二手新能源汽车流通、报废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研究,为完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下一步,商务部将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积极引导新能源汽车消费,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答复要点:一是提出绿色车队新能源车辆使用要求;二是推动建立废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法律制度;三是完善废动力蓄电池处理污染防治标准体系。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持续推进政策制定,完善标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汽车发展的倒逼引领作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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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成立国家投资基金,支持新能车发展

   工信部答复要点:

一方面,将立足于用好现有的政府投资基金,积极引导基金对新能源汽车领域符合国家战略、具有优势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给予关注和支持,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同时,鼓励由社会资本和产业发起设立相关基金,按市场化原则对新能源汽车予以支持。

另一方面,将结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研究和“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凝炼等工作,统筹考虑新能源汽车关键技术研发部署,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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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 | 国亮  海瑞


 | 纪学闻   图设 | 华伦惠
本文转载自汽车纵横,请联系文编
图片:网络 及 锦程品牌事业部 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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